深夜搜书 - 耽美小说 - 千山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8

    向哪里,星星被他藏在背后捏皱了,实话实说道:“没有。”

何夫人笑弯一双柳叶眉,捏一块饼干塞他嘴里:“下次别忘了,平安夜是要吃苹果的,护你平平安安。”

正发愣着,沈母出来拍他脑袋,说两家一起总热闹些,你何叔叔在部队回不来,你等下去接何爷爷,千万别忘了。

何夫人垫脚揉揉沈琛的头发,对沈母道:“说话就说话,打他做什么?”

平日里沈母一定要回击的,可不能吃了口头上的亏,今日却什么也没说,揽着何夫人的胳膊进屋了。

“阿琛,出门记得穿外套。”

“知道了,谢谢阿姨。”

饭桌上其乐融融,长辈聚在一起从国家大事聊到平常小事,沈琛没什么胃口,碍于晚辈却不好离席,正好手机响了,还真让他找到了机会。

他掏出手机从客厅里出去,坐在院外的秋千上走神。

手机还在一遍遍亮着,屏幕显示:何熠。

自那日一别后,他和何熠已一个多月没联系了,如果按照往常作风,他早已接起来,慢条斯理的问一句:“这么闲啊何少。”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有点不太想接。

他好几次都把电话给挂了,暗嘲自己特么可真怂啊。

没多久手机再次亮起来,沈琛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接了:“有事?”

“我收到你的照片了。”

何熠声音充满磁性,音调却是冷的,透过电流,带着股难以描述的禁欲感,沈琛耳朵都撩麻了。

他也不想这样,可他偏偏就吃这一套。

要不然哪能即便知道越界了,还是没忍住硬生生睡了一年。何熠太合他的胃口,就算天上地下翻遍了,也绝对找不到第二个比他更契合的人。

沈琛掏了掏口袋,没摸到烟,叹了口气:“你打电话就为了说这个。”

“拍的很好看。”那边说。

沈琛舔下牙齿,几乎笑起来:“字写得不好看吗?”

气氛终于寂静下来,沈琛贴耳听着,那边声音沉沉,说是商榷,却用命令的语气:“我明天回国,我们见面。”

“我不想见你。”

“我想见你。”

“......”沈琛将手机关了甩在一旁,烦闷地揉了把脸。

天气寒凉入骨,他出来时间不算短,正要回屋,回头发现何夫人远远坐在庭外台阶上正瞧着他,见他看过来,就招手要他过去。

沈琛走过去,近了才发现对方竟还戴着他送的那枚发夹,他心里更不是滋味,挨着人坐下,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轻松自然。

何夫人伸手揉他头发,语气很轻:“不开心?”

沈琛再抬头,已是一副风流模样:“哪会呀阿姨,我什么时候不开心过。”

何夫人只笑,看看他,又去看天上的星星,她的眼睛极为漂亮,何熠便是随了她,不过何熠那双眸子太冷了,何夫人却不是,她眼眸里盛满星光,看上去温柔极了。

沈琛想说些什么,何夫人却回头,她的眼神沈琛看不懂,她说的话沈琛也听不懂。

“阿琛,如果不开心就告诉阿姨。”

“阿姨不会让你为难,也不想让你难过。”

他回来了

沈琛一大早回到余城。

云航正好在电梯口看见他,他的老板一副没睡好的模样,一双眼睛直勾勾看着他手上的...早餐,云航替他按下楼层号,说自己已吃过早餐,助理买多了一份,问他要不要收下。

沈琛果真接过来,他打开纸袋捏一个蒸饺放嘴里,烫的“呲”了一声,云航想笑,又掐着手心硬生生憋回去。

沈琛早看出他的动作,余光瞥他一眼,突然看他不顺眼起来:“你怎么也戴起眼镜了?”

云航在“也”字上斟酌一下,解释道:“一直近视,最近眼涩不适合戴隐形,图方便就戴了这个。”

见他认真解释,倒显得沈琛问的唐突了,他听完嗯了一声,心想你是真近视,某人可是假近视。

何熠视力都是2.0,却偏偏要戴上一副金丝眼镜,沈琛先前看不惯,好几次把眼镜给藏起来,还总向韩俊调侃他装瞎。韩俊却十分支持何熠戴眼睛,他说那双眼睛太锋利,如同一把利刃,盯着人时太让人胆寒,戴上眼睛正好遮一遮。

沈琛却不觉得,毕竟他从未胆寒过。

工作堆了满满一沓,沈琛先谈完两个项目,又在会议室待了一下午,心不在焉的,期间走了好几次神。

一群西装革履的下属面面相觑,互相递眼色,却谁都不敢提醒,最后还是云航这个二把手做出头鸟,小声提醒了好几回。

谁都看出老板今天心情不好,他话不多,也不是暴怒的脾气,只是沉默的坐着,眼皮微抬扫过每一个人,双眸腾着一层雾气,谁也看他不透,却被看的心里发毛。

气氛越来越沉,整个会议室渐渐只剩下秒针走动的声音,沈琛烦躁的撩了把头发,第二十次看时间后,终于站起来道:“不开了,明天再说。”

他开门出去后,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沈琛一整天都在想何熠回国的事,他想查一下何熠的航班,电话抬起来又放下了,没什么好查的,爱回来不回来。

这副心神不宁的状态令他烦躁,沈琛定了定神,随后一脚油门踩到底,直接回云京去了一处私人会所。

回自国后,还是第一次进酒吧。

大堂经理看见他,远远迎上来跟他打暗语,沈琛说包间没意思,直接在大厅开了一处座。

他喜欢热闹,吃的喝的点了一大堆,大堂经理见不得贵宾冷落,挑了全俱乐部最好的男男女女给他作陪。

沈琛看着人影多心烦,男女各挑一个顺眼的留下,其他全赶了,桌子腾出一片地儿,三人掷骰子比大小,输了就喝酒。

最简单,最纯情。

留下的俩人一脸的胶原蛋白,估摸着都是大学生,却能把眼睛眨的风情万种。听到沈琛说掷骰子比喝酒,明显一怔,许是见惯了各式各样的玩法,这种简单的倒看不上了。

好在沈琛长了一副好皮囊,睫毛又长又密,在舞厅昏暗的灯光下,半掩一双深邃漂亮的眼眸。

他太好看了。

谁还不是个颜狗。

况且俩人都识货,这人一进门经理就半弯了腰,身份不低,而随手扔在沙发上的外套,单那枚袖扣就要十几万,身价不低。

俩人默契的互递眼色,默契的达成一致,要把人灌醉。

沈琛是个十足地玩家,也是个不错的演员,在家精通琴棋书画,在外特长吃喝玩赌,十几番下来,对面已架不住娇滴滴地求起饶来。

沈琛兴致越来越高,见小男孩求饶,瞧着不远处的舞台随口道:“你上台跳一支舞,若把场子烧起来了,就算你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