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搜书 - 言情小说 - 系统误我终身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5

分卷阅读135

    狼在生前的营养一定很好。

这样的狼皮,如果在周围部落里,那么肯定是部落首领的衣服,就算在大河部落,同样品质的兽皮也没有几件。但是在这个小山洞里,这样珍贵美丽的狼皮,就这样随随便便的扔在睡觉的草甸上,只能作为主人的盖被使用。

但是和主人身上穿着的那一件兽皮相比,这样的狼皮也算不得什么了。

那是用硬蹄鹿未出生的小鹿皮做成的兽皮衣服,一般来说,还没有出生的小鹿就算将兽皮剥下来,勉强能够包裹住手臂,而眼前的这件兽皮衣服,却异常宽大,甚至盖住了主人的脚面。

硬蹄鹿的毛色是黑色的,但是还在母亲肚子里的小鹿,毛色却是珍惜难得的银白色,剥下来的小鹿皮轻薄柔软,上面还有一粒粒如同种子一样的小毛球,看上去如同流淌的月光一样美丽。

象耳偷偷的抬起了头打量面前的老人,同时也是这座小山洞唯一的主人。

是的,老人。

任何人看见大河部落真正的首领,都会诧异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老的人。

他的肌肤上满是皱纹,就像是那些干裂枯燥的树皮;头顶的头发已经稀疏,而参差的胡须却雪白如同雪花;他的身体萎缩干瘪,让人分不清这是一个人还是一只黑色的猴子。

他是一个老人,一个很老很老而且已经失去了力气的老人。

在不同的部落里,男性老人拥有不同的待遇:有些部落会将已经无用的他们驱逐出去,免得浪费食物;而稍微仁慈一些的部落,会继续留着那些没有伤病的老人,但是他们不得不从早到晚的干着那些枯燥而且繁重的工作。

他们年轻的时候也都是勇敢的男人,他们的力气也敢于和虎狼较量,他们也曾带着石矛为了部落几天几夜的追逐猎物,但是当他们有幸或者不幸的活到了老年,当他们已经失去了价值,那么那些年轻人会毫不犹豫的将他们踢开,毫不留情的将他们视为废物。

但居住在这座小山洞里的主人显然并不是任何一种。

在大河部落里,他享有无上的权威,就算是象耳,在他的面前,也乖巧如同孩童。

“都布置好了吗?”

“是,就像以前一样,都弄得好好的。”听到老人的提问,象耳连忙提起精神信心满满的回答:“那些部落的男孩到哪个地方狩猎,都要听我们的,石洞人……最近草原上的豹子狼和虎都多了,我们知道把他们放到哪些地方。”

“在你的石矛还没有杀死猎物前,不要急着高兴和欢呼。”老人缓缓说道:“不要忘了小河部落的事情。”

小河部落……的事情……

象耳当然不会忘。

为了保持大河部落的超然地位,象耳他们对周围部落一直在暗暗打压。而靠近大河部落的小河部落,更是因为彪悍的风气格外受到注意。

小河部落一直由最健壮的男人来担当首领,而大河人就将注意打到了这个上面。他们在大河集会上做了手脚,让小河部落最有希望成为首领的豹爪遇到了食人的黄豹,本希望能够用豹子除去小河部落未来的首领,但是没有想到,豹爪的运气和勇敢都超过了想象,他最终活了下来,并且因为砍下了豹子的一只爪子而名扬各个部落。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等到小河部落又出现一个能够角逐部落首领的少年的时候,他们又将目标放在了水鹿的身上。这一次,他们将这个少年引到了水鹿的栖息地上,成年的水鹿力量惊人,如果杀死了少年,那么小河部落失去了一个好猎手,如果少年能够成功杀死猎物,那么他们将会小心的扶持他,引起他和豹爪为了小河部落的首领之位而争斗。

到时候,小河部落的实力必然大大削减,而大河部落自然可以高枕无忧。

那个少年成功的杀死了猎物,并且因为而拥有了新的名字,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竟然放弃了小河部落首领位置这样的诱惑,作为一个女孩的伴侣加入了石洞部落。

毕竟年纪大了,老人咳了两声,才继续慢慢的说道:“这一次,和以前都不一样了。强壮的长牙虎能够杀死敢于冒犯的野狼,而天上的黄腹鸟,却会将自己的蛋下在别的鸟的巢xue。”

象耳当然领会老人的意思。

这一次,他们不是要除去石洞部落某个英勇能干的男人,而是要将石洞部落所属的地盘拿下,让那些从大河部落“分流”出去的人居住。

火光摇曳,这小小的山洞之中,一场针对石洞部落的阴谋正在悄悄展开。

第一百三十一章山洞

茫茫草原,瞬息万变,什么事情都会发生,弱小的兔子急起来也能蹬死老鹰,温顺的小羊也会一头撞向捕食的狼。

所以大河部落在狩猎时候动的手脚,并不是每一次都会起作用。有时候,原本待在地盘里的猛兽去了别的地方,有时候,那些少年太过勇猛,在猛兽的袭击下活了下来,甚至还能留下一耳半爪,成就勇士的美名。

不过,这一次,要对付的是一个部落。

当然,石洞部落并没有带着整个部落来到大河集会,但是罗琦为了安全,也为了多往石洞部落拉人,不但将部落里面的单身人士几乎都拉了过来,还要了几个男人作为护卫。所以在这一次的大河集会上,除了大河部落外,就数石洞部落的人最多了。

虽然这些人还没有石洞部落整个部落的一半多,但是他们不是正当生育年龄的少男少女,就是成年的男人,不管是失去了哪一个,都是石洞部落的大损失。

原始社会里,人们依照部落群居生活,在大多数情况下,女人通过采集获得的食物比男人打猎更多,而且风险性也更小,女人更是因为承担生育的责任而成为血亲联系的纽带,故此这个阶段被称为“母系社会”。

不少人就暗补了许多的猜想,将这个阶段和之后的“男权社会”等同下来,但是“母系社会”之所以称之为“母系”而不是“母权社会”,就是因为在这里,在部落的大小事务里,男人和女人拥有同样的参与的权力。

三万年前的史前社会里,人和动物还有许多类似的分工政策。

比如另一个时空的狮子,雄狮被当地人当做了懒惰的象征,就是因为在狮群里,担当捕猎重任的是雌狮,捕捉到了猎物,雄狮却大摇大摆的上来,先吃饱了,然后才是雌狮和幼狮。

看似没有用是吧?其实雄狮和蚂蚁中的兵蚁一样担任着守卫家园的任务,如果狮群遭遇了危险,那么雄狮需要第一个站出来守卫家园。

同理,各个部落里的男人,因为体力的优势,同样需要承担保护部落的重任。

如果一个部落的男人损失了一半,甚至更多,那么这个部落就如同雄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