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搜书 - 耽美小说 - 穿成自己的替身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3

分卷阅读63

    的形象不符合,观众看着会出戏的。”

陆信和宋微云的角色在原电影里都是俊美飘逸的,确实和何鸣的形象不符合,何鸣看到剧本的时候就知道了,也没打算争戏份多的陆信和宋微云。

只是,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不是很好。

第51章开演

有摄像机在拍着,何鸣不好说什么,只是不太自然地笑了笑,而池言歌自然能从其中看出几分尴尬。

冷了场的袁宵犹自不觉,还在低头看着剧本,作苦思冥想状,像是在想到底哪个角色戏份多,更利于他发挥。

池言歌是不太想演宋微云了,毕竟他之前就是演的这个角色,再演的话难免会代入之前表演的痕迹,这对他来说是不怎么好的。

他不喜欢落人窠臼,就算是自己曾经演绎过的角色也不能一味因循守旧,他喜欢打破常规,去做些旁人想不到的事情,或是从新颖的角度出发来演绎这个角色。

池言歌心里想什么便就说了,也不像何鸣那样要顾忌许多,当即便道,“我想挑战一下陆信这个角色,大家觉得怎么样?”

何鸣没说什么,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而严洛洛打量着他,明媚的眸子里闪着好奇的光,很亲切地说,“我觉得可以啊,以你的形象,演陆信或者宋微云都可以的,你们两个自己安排好了。”

按资历来说,严洛洛虽然只是二三线女星,但出道早,也演绎过许多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是个说她的名字没太多人知道、但是看到她的脸就会觉得分外熟悉的演员。这种演员虽然可能名气不高,太好的资源也轮不到她们,但是却是稳定有戏拍的,而且在圈子里的人缘也都不错。

何鸣虽然比严洛洛还要大几岁,但却还不如严洛洛的观众缘好,远不如她圈内地位高,无形中矮了她一头,所以他们这组人里默认严洛洛是最有话语权的前辈演员。

严洛洛看样子很赞成他的选择,而何鸣没有表态,只是说无论他们两个怎么分配都可以,但,袁宵却不太满意了。

袁宵道,“我也想演绎一下陆信这个角色。”

说过之后,似乎觉得自己这样说有故意抢角色之嫌,又加了一句,“之前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萧衡前辈的陆信的。”

“哦。”

池言歌挑挑眉,点了点头,没说什么,但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是么?

他怎么看着某人之前还在犹犹豫豫不知道该选哪个角色,怎么一听他说要选陆信,就立刻着急地说自己也想演陆信了。

但他也不想着在抢角色这事儿上多费口舌,每一组在进入排练室的时候,两小时的排练倒计时就已经开始计数了,过多地在角色分工上耗费精力只能是浪费时间,间接地缩短了排练电影选段的时间。

“你是确定要演陆信了么?”

池言歌只提醒了他一句,“陆信这个角色难度挺高的,可能时间不太够用。”

“确定。”

袁宵说着,脸色不受控制地差了一点,但还是努力让自己在镜头面前维持着笑容,可他心里不知道讥讽了面前这没演技的花瓶简直是杞人忧天。

他的演技就算不能说很好,但也比他这个刚出道的没有接受过任何演绎训练的人要好吧。

既然他都这么确定了,池言歌也不废话,很干脆道,“好,那我就演宋微云了。”

宋微云是他曾经耗费心血全心贯注塑造出的人物,他让这个角色从剧本里的只言片语变成了一个有血有rou的人,连那部电影的编剧都曾盛赞他把自己没写出来的人性的深度演绎了出来。

以往的夸赞和荣光数不胜数,但闭上眼睛,池言歌在心里告诉自己这只是他曾经演绎过的一个角色,而他如今,要重新以其他的方式将这个人物的另一面在台上演绎出来。

电影里面的那一段剧本他早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选定了人物分工之后,池言歌便和其他人一起先熟悉着剧本。

青年低着头认真看着那段剧本,电影那一段的主题已经明确,是陆娇夜闹涌金楼的戏份,整段里面最主要的戏份都压在陆娇和陆信身上,其次才是宋微云和谭曜。

陆信本是家世尊贵、自幼能文善武的小侯爷,承载着不知多少人的希望,可以说,在陆信没有遇到宋微云的前半辈子里,一直是循规蹈矩的按着家里人的期望来走的。

十六岁中状元,十九岁入馆阁,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陆小侯爷短短十九岁的人生里把所有能享过的荣华都享遍了。

但,他不近酒色。

就算是圣人,有时候也难免会生出些许欲念的心思,但陆信却似乎从来没有对任何人产生过类似暧昧的情愫,连家里人都意识到他似乎太过冷淡,冷淡到不像是一个人,便急慌慌地寻求各地名医来给他治‘病’,但这病治了几年,却没有好转的意思,把陆家人都急得团团转。

正在这时,一介未入仕的风流文人宋微云便突兀地闯进了陆信的眼帘。

他们第一次初见,是在酒楼,陆信是不饮酒的,就算是和友人作伴,也只是寡言少语地听着别人滔滔而谈,自己则在窗前静坐。

宋微云那天酩酊大醉,独自一人点遍了珍馐美馔之后才发觉自己的钱袋子不知何时已不翼而飞了。

读书人有读书人的尊严,自然不能让人当成是吃白食的给打出去,所以,他便走到他看了半晌的陆信面前,摊开手,说,“我的钱被偷了,请我吃顿饭吧。”

他说的那么自然,以至于与陆信结伴而来的友人们都狐疑地问陆信是不是认识这醉得糊涂的放荡书生,陆信的视线则落在书生因为酒醉而变得红糜的脸颊和耳尖上,说,“不认识。”

他说自己不认识宋微云,但又确确实实帮宋微云结了那顿花费不菲的饭钱,用他随身带的玉佩。

后来,在某次精疲力尽的xing爱之后,宋微云趴在他身上,饶有兴致地玩着他额上的垂下的湿发,笑吟吟地问他,“你家里人知道你其实没有隐疾么?”

“不知。”陆信说。

“其实,我在第一眼看你的时候就知道,你和我一样,是一类人。”

宋微云又来了精神,在他身上乱摸,又笑着说,“我可是神医,最能医你这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病!”

他也说得没错,他确实是第一个让陆信意识到世间还有云雨之乐是如何滋味的人,也是一步步引导他如何放纵自己,循着内心所向而做的人。

陆信在遇到他之前是个循规蹈矩的夫子,而在遇到他之后,他才真真切切地成为了陆信——那个几度被赐金放还却又位极人臣、被清流们所不耻于纵情声色却偏偏屹立于朝堂而不倒的佞相。

这一段戏,发生在陆信和宋微云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