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搜书 - 耽美小说 - 终极反派发掘系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9

分卷阅读139

    ,说你会巫术,叫什么反咒术?跟什么什么误人族学的?年轻人,出门少吹点牛,有好处。”

宋彩轻咳,红着脸嘤咛:“是巫人族……”

离开派出所正好赶上了饭点,宋彩顺路从熟食店买了些海带丝和豆腐皮,还有一只酱卤鹌鹑,打算回去之后直接煮碗疙瘩汤吃。

他打开电子食谱,跟着上面的步骤先烧了些热水,把洗干净的番茄放进碗里,热水兜头浇,等番茄的表皮炸开了就可以轻松揭掉。

去了皮的番茄切成小丁以后宋彩的肩膀上多了点重量,侧首一看,是小黑鸟。宋彩笑了笑,舀了两勺面粉放进盆子里,又从冰箱里拿出了两个鸡蛋。

“咔嚓”,敲开一个鸡蛋,“咔嚓”,又敲开一个鸡蛋,“叮叮当当”搅拌均匀。宋彩说:“小黑,吃过自己的蛋吗?”

才从医院飞回来不久的大妖王满脸黑线,心道这臭小子会不会说话,为他忙里忙外真不知道值不值。

宋彩接着介绍:“黄色的是蛋黄,鼻涕一样的是蛋清,你要是能下蛋的话结构跟这个是一样的,黄色部分最后能长成小崽崽。但是鸟怎么看公母?你能下蛋吗?”

大妖王:……抱歉,不能。

宋彩搅好了鸡蛋,学着视频上女孩子的cao作,右手拿筷子搅面粉,左手拿勺子往面粉里加蛋液。蛋液流成细细一条,面粉就会凝成许多小疙瘩,等全部干面粉都成了细碎的小疙瘩就OK了。

剩下的蛋液放进热油里煎一会儿,宋彩不喜欢吃大块的鸡蛋,所以特意用筷子把鸡蛋搅碎了,香味儿更浓。这时候可以加水了,他一个人吃只加了面碗的一碗半,锅里因为有煎过的鸡蛋碎,水加进去之后会稍微显白,但确实很香,蛋黄的香味儿很诱人。

宋彩说:“以后我要是找了女朋友,再多加半碗水就够了,女孩子应该吃得少吧。”

肩膀上的小黑鸟突然朝他脸上啄了一下,似乎在说:就你这样的条件还找什么女朋友,单身狗!

大妖王当然没有这样说,他想说的是:你给我收回这个念头。

宋彩揉了揉被啄疼的脸皮:“你还挺凶!我就想想不行吗?过分。你们鸟族都不行,那个江晏也是臭脾气,一句话不对付就给人脸色看。切,小爷还不稀得回去了呢,这儿多好啊,还有鸡蛋可以吃,他那儿能吃鸡蛋吗?鸡毛、鸡屎都没得!”

大妖王:……

不过如果江晏在这儿,他会不会喜欢吃番茄鸡蛋疙瘩汤?那得多加多少水才合适?说起来,认识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宋彩竟然不知道江晏的饭量。这怪不得宋彩,谁让江晏从来不好好吃饭,他自己饿不着,自然就懒得费时费力去陪别人吃。

宋彩叹了口气,用另一只灶眼起火,开始炒番茄丁。番茄丁炒熟以后旁边的也开了锅,他便把番茄丁和搅拌好的面疙瘩都倒了进去,继续加盖煮。锅开之后放少许糖、盐、胡椒粉,宋彩爱吃黄金剁椒,又加了一小筷头的剁椒,搅匀之后再煮一会儿就齐了。

“哇,好香,我真是个烹饪天才!”宋彩盛了面疙瘩汤,水蒸发了一些,盛出来以后竟然刚好满满一大面碗。

小鸟跟着他落座餐桌旁,宋彩特地在对面拉出一张餐椅,把小鸟放了过去。然后……小鸟,小鸟?

宋彩只好又把小鸟抓上了桌:“小个子,看不着你了。就待桌子上吧,但是不许啄我的菜,因为你嘴里可能有各种病菌。”

大妖王气不打一处来:谁嘴里有病菌?有没病菌你不知道么?

宋彩开心地吃着自己亲手做的平民美食,吃一口叹一口,还要顺带贬低一下大泽宫里那些不是人吃的东西。

大雁不知什么时候溜到了桌子底下,露出两颗圆丢丢的浅色眼珠,紧盯宋彩的嘴。桌子上面小黑鸟安分守己的蹲在对面,也紧盯着宋彩的嘴。这让宋彩觉得自己的嘴很有魅力,不会比他的人格逊色。

他夹起一粒碎鸡蛋,递到小鸟面前:“吃吧,这是你同类的蛋。”

大妖王:……

虽然很想尝尝宋彩的手艺,但听他这么说谁还能吃得下。

宋彩戴上一次性手套,直接抓起整只酱卤鹌鹑,一口撕掉大半条腿。“唔,好吃!”宋彩心满意足。

见小黑鸟不肯吃鸡蛋碎,宋彩又分了一小条rou丝出来:“喏,吃这个,这是你同类的腿。”

大妖王默默叹息。他已经神疲心乏,无力应对。

“不吃吗?很好吃的,天上飞的可比地上跑的美味得多,因为它们每天都在锻炼肌rou,不像人工饲养的rou鸡,没什么嚼劲。”

“像江晏那样的就属于懒惰了,身为一只鸟,天天在地上跑,估计除了大腿肌rou有点嚼头,别处也都跟rou鸡差不多了。还可能柴嘴。柴嘴你知道什么意思吗?你想象一下吃木头渣是什么滋味,差不多就是那样。”

“别问我怎么知道木头渣什么滋味,我还知道铁水疙瘩是什么滋味、没断电的灯泡里的铜片是什么滋味。我小时候好奇心重,又没有mama时刻看着,姥姥家那老小区里干什么活计的都有,木工、焊工、电工,经常在小区大院里干活,我蹲在旁边盯着人家,看见不懂的就会去捡。”

“木渣还好,不好吃就吐掉呗;铜片也还好,触了一回电以后就长记性了;最TM难吃的是铁水疙瘩!你见过电焊的场景吗?焊枪下面会炸出许多灿烂的烟花,那些迷人的小火星落地以后会变成灰色的小疙瘩,我心里头痒啊,总想捡,总想捡。后来就捡了,烫了手还舍不得扔,干脆就给扔进了嘴里。”

“那一尝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义薄云天、气壮山河,比起勇尝百草的神农氏也不差哪里了。”宋彩自说自话,“你问我滋味吗?就是铁味儿呗,跟血是一个味儿的。也可能没有那么重的味儿,但因为我舌头、腮帮子都被烫破了皮,就没尝出别的。当然,如果那天我成功了,今天的鹌鹑、海带丝、番茄鸡蛋什么的就都只能算是餐后点心了,铁疙瘩汤多有格调啊,那将直接引领电焊行业的崛起,焊枪将被卖到断货!”

宋彩那张嘴也算厉害,叨叨的时候还不耽误啃骨头,啃完了骨头又炫耀似地一根根拼了回去,当着小黑鸟的面拼成了一只鹌鹑展翅的造型。

他说:“你看,吃也要有格调,我就是那种有格调的。不信你数数,你同伴的骨头要是少了一根,我就把自己的掰下来补全。”

小黑鸟出于某种原因已经有二十多分钟没理他了,始终背对着他眺望窗外。这会儿听见他这么说竟然转了过来,看着面前的那堆骨头,起飞,抓起骨头,丢到宋彩头上。

——大妖王心疼宋彩的童年是一方面,但并不耽误嫌他啰嗦幼稚。

宋彩嚷嚷着掸掉骨头,又怕大雁捡去